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庆元法律咨询
2025-05-24
离婚协议作为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相关事项达成的一致意见,通常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内容。在中国法律体系中,这种协议需要经过公证或者由人民法院确认后才能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44条,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的离婚协议在人民法院裁定离婚时会获得法律效力,从而对双方具有强制执行力。但是,如果一方在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另一方可以主张该协议无效。具体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4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请求宣告无效,但是在一年内未行使的除外。这意味着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取决于其合法性和双方的真实意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44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达成分割财产的协议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請辦理離婚登記。人民法院應當進行必要的調查,確認雙方自願且協議內容公平合理後,裁定批准并辦理離婚登記。第1045條:夫妻双方自愿离婚,任何一方如果在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宣告该协议无效。但是,当事人可以请求宣告无效,但是在一年内未行使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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